澎湖縣96年度國民中小學「鄉土教材行動研究」實施計畫
一、依據:
澎湖縣政府96年2月14日府教督字第0960800541號函:中華民國96年3月5日澎湖縣國民中小學鄉土教材多媒體製作及網站建置會議籌備協調會第二次會議記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目的:
為培育本縣中小學教師研發教材能力、提昇中小學教師鄉土知識創新教學能力、培育中小學鄉土教育種子教師、改善教師行動研究能力、並加強教育理論與實務的溝通,特根據國民中小學鄉土教材多媒體製作及網站建置計畫,邀請本縣中小學教師組成鄉土教材研發行動研究團隊,提出行動研究計畫申請。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澎湖縣西嶼鄉竹灣國民小學
(四) 協辦學校:澎湖縣各國民中小學
四、實施對象
中小學教師(含主任、校長)所組成之鄉土教材行動研究團隊。
五、
計畫重點
(一)將「鄉土教材」融入中小學及之某一個教學科目、學習領域(含教學目標、內容、方法、策略、評量等)或學校校本課程,並具體實施。
(二)開發有利於培育中小學生鄉土知識的課程(含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等)。
(三)建構有利於培育中小學生鄉土知識的校園環境(含文化氣氛、領導經營、環境設計等)。
(四)促進教師專業社群的形成、對話、知識創新與終身成長等之專業活動。
(五)其它與中小學生鄉土教材有關的研究、活動及作品。
六、
計畫申請
(一)為便於預算分配與控管,請各研究團隊以學校為申請單位。
(二)本項計畫所謂的「行動研究」是指:研究主體對自身的行動或工作,進行描述、提問、反思、探究、更新及意義化的歷程,其精神強調團隊合作、平等參與、多元辯證、知行循環,其成果包含問題的解決、知識的創造、作品的設計、專業的成長、行動力的提昇等等。
(三)申請時間:自96年4月13日公布日起至4月30日止。
(四)每一件申請案之申請預算以不超過六萬元為原則。
(五)預算執行期間為民國96年4月13日起,至96年10月15日止。
(六)計畫書請含下列項目,並加裝封面及目錄,裝訂成冊。封面請務必留下計畫申請人之學校系別、連絡電話、傳真、地址與email,以利連繫。
1.
計畫基本資料調查表(請參閱附件一)
2.
計畫內容(無規範,請自行發揮)
3.
計畫成員簡歷(無規範)
4.
預算(請參閱附件二,並依「澎湖縣政府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原則」編列)
(七)有意申請者,請於民國96年4月30日以前將研究計畫一式三份逕送竹灣國小(含電子檔)。
(八)未符上開規定者,一律不予審查。
七、
計畫審查
(一)審查原則:
1.
計畫是否有助於培育中小學生或幼兒鄉土教材研發。
2.
計畫是否有助於增進研究團隊成員專業成長、改善成員知識創新能力、培育中小學創意種子教師、形成創意教師社群。
3.
計畫是否有助於改善教師行動研究能力。
4.
計畫是否有助於加強教育理論與實務的溝通。
5.
計畫的品質在下列各方面是否良好:理念基礎、研究問題的意義與價
值、研究方法的適切性、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等。
6. 計畫的性質是否具有行動研究的特性。
(二)審查作業:聘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組成委員會進行審查後,簽陳核定補助辦理。審查結果將於本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八、補助原則
(一)各受補助之計畫,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所屬機關學校不得支領出席費、審查費、工作費、主持或協同主持費、引言人費、諮詢費、稿費、行管費、場地費等。
(二)除上開項目外,各計畫得視計畫執行之需,提編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所屬機關外專家學者出席費(1000元/人次)、計畫人員國內交通差旅費(按公務人員出差標準核實報銷)、資料圖書收集費、影印印刷費、會議用茶水(20元/人次)、便當(80元/人次)、網站網頁製作及維護費(700元/頁天)、錄影音剪輯費、其他業務費(須提出具體需求並列計算說明)等。各校擬延請鄉土專家駐校或社區人土協同教學,得以專家學者出席費方式編列。
(三)各受輔助之計畫於計畫執行過程中,得免費使用本計畫所提供之線上學習平台及社群軟體。
九、計畫交流
凡是計畫通過審查者,其執行人(含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研究員或計畫助理等)有義務參與下列活動:
(一)參與澎湖鄉土國中小學鄉土教材資源網http://study.phc.edu.tw/網站: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間,使用網站內「學習平台」進行教學歷程。
(二)鄉土教材研發教師行動研究成果發表會:於研究計畫執行結束後,分享行動研究成果,其分享形式不限於傳統研究報告,可兼採詩歌、隱喻、音樂、戲劇、靜態作品展、動態影音展等具有創意的溝通、推廣方式。
十、計畫成果
(一)計畫成果報告包含可供在網站上展示的文字報告、教材媒體或各種可發表的作品,並附有活動過程紀錄。
(二)計畫成果應公布在澎湖縣國中小學鄉土教材資源 http://study.phc.edu.tw/ 網站上。
十一、經費:本案計畫經費新台幣30萬元整(每一申請學校新台幣6萬元為原則,6萬元*5校=30萬元),詳如本案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二)。
十二、本計畫奉縣長核定後實施之。
十三、本計畫完成後,承辦本計畫各績優單位及人員得依有關規定辦理敘獎。
附件一
澎湖縣96年度國民中小學「鄉土教材行動研究計畫」基本料調查表
| 學校 |
|
校長 |
|
| 承辦人姓名 |
|
聯絡電話 |
|
| E-MAIL |
|
傳真號碼 |
|
| 聯絡地址 |
|
| 研究計畫名稱 |
|
| 問題背景 |
|
| 研究目的 |
|
| 研究期間 |
|
經費預估及來源 |
(仟元) |
| 研究人員之
條件 |
|
| 備註 |
|
| 附註 |
請以條列方式簡明敘寫。 |
|
|
|
|
|
附件二
澎湖縣96年度國民中小學「鄉土教材行動研究計畫」經費概算表
| 計畫名稱 |
|
| 計畫主持人 |
|
簽章 |
|
| 聯絡人 |
|
地址 |
|
| |
電話 |
|
| 研究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申請補助項目 |
單 價( 元) |
數 量 |
金 額(元) |
說 明 |
| 一、業務費 |
|
|
|
|
| 座談出席費 |
1000 |
10場 |
10000 |
|
| 問卷費 |
20 |
50份 |
1000 |
|
| 印刷費 |
100 |
50份 |
5000 |
|
| 資料蒐集費 |
30000 |
1式 |
30000 |
本項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30000元整。 |
| 二、差旅費 |
5000 |
1式 |
5000 |
交通費、膳雜費、住宿費 |
| 三、郵電費 |
1000 |
1式 |
1000 |
|
| 四、文具紙張 |
5000 |
1式 |
5000 |
|
| 五、雜支 |
3000 |
1式 |
3000 |
|
| 合 計 |
|
|
60000 |
以上各項經費除出席費、差旅費外,若有不足時得互相流用。 |
| 備 註 |
以上每一申請學校經費最高以新台幣6萬元限,5校共計新台幣30萬元整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