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主體教育推動情形報告
教育部96.5.16
壹、前言
臺灣是多語言多文化的社會,在整體的臺灣主體教育思維下,應先朝向對於鄉土的認識與愛護開始,再透過對臺灣歷史、地理環境的認識與了解,進而理解臺灣文化的多樣性,學習尊重不同族群文化以及所居住土地的生命,肯定文化多樣性的優點與價值,領悟需與臺灣自然生態永續發展,並產生社區意識、公民意識,進而形塑臺灣命運共同體,此乃教育部在臺灣主體教育上的重要施政方向。
貳、推動績效
一、國民教育
(一)鄉土語言
1.學前鄉土語言教育之推動
(1)政策方向:「先母語、後國語、再英語」:考量幼兒身心發展之特性及目前本國環境之配套條件,學前應為學習母語之重要階段。
(2)自95學年度起,補助公私立幼稚園推動鄉土語言教學(全國公私立園所數為3,329園,95學年度參與計畫者計101園)。
2.小一至國三已有鄉土語言課程綱要
自90學年度起,將鄉土語言列為正式課程(納入語文學習領域中),從國小一年級開始實施,逐年逐級向上,至93學年度小一至國三已全面實施,在開班語言類別方面,以閩南語為最多,占8成以上,其次為客語、原住民語。
3.鄉土語言選課方式
由於課程綱要規定,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必須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等三種鄉土語言任選一種修習,國中則依學生意願自由選習
4.專案補助國中開設鄉土語言課程
國中鄉土語言開課情形普遍不理想,本部為延續國小鄉土語言教學成效,自95學年度下學期起專案補助國中開設鄉土語言課程所需經費,並鼓勵學校以活潑化、生活化、趣味化方式推廣。
5.積極推動臺灣母語
為奠立臺灣母語在各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推展並營造臺灣母語之優質環境,將積極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其實施方式大致區分為情境佈置、課間活動、融入各領域教學及舉辦相關活動等。本部業邀請縣市政府等代表研商公布實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並已於95學年度全面實施。
6.鄉土語言課程與教材
各縣市皆有自編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至少四家民間出版公司編輯出版閩南語、客家語之鄉土語言教材;本部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委託國立政治大學編纂第一套官方版原住民族語教材,含40種方言群1-9階,共360冊教材。另,刻正規劃閩南語分級教材編輯綱要及部編本分級教科書編輯工作。
(二)國語文
國中國語文審定本教科書已提高語體文與臺灣文學在教科書中的比率。
(三)社會
1.課程之學習先從自己生活的周遭環境學起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社會學習領域國小一、二年級:重點在了解住家及學校附近環境的變遷;國小三、四年級:重點在了解居住城鎮;國小五、六年級:重點在認識今昔臺灣的重要人物與事件;國中七至九年級重點則包括:臺灣歷史與地理、中國歷史與地理的發展過程及中國與臺灣關係的流變、世界史地的發展過程,並了解今昔臺灣、中國、亞洲、世界的互動關係。
2.基本學力測驗臺灣時空環境素材命題比率達50%以上
加強國中學生基本學力測驗臺灣主體教育命題素材,持續督導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社會科涉及臺灣時空環境素材之命題比率達50%以上。
(四)藝術與人文
讓學生學習探索生活環境中的人事與景物,並已請國立編譯館函請教科書編輯者於編輯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科書時,能有更多臺灣主體之素材。
(五)補充教材
1.走讀臺灣
配合教育部走讀台灣計畫,各縣市政府業已編撰豐富之縣市與鄉鎮市區鄉土教材,目前全國已有331個鄉鎮市區編有鄉土課程教材,已達369鄉鎮之89﹪。
2.在地遊學-Discover Formosa
為推動學校教育事務,善用各地方特色與鄉土文史資源,本部規劃「在地遊學-Discover Formosa」100條遊學路線,以推行國內遊學,加強戶外教育,鼓勵學生身體力行、瞭解本土。
3.青少年臺灣文庫
出版散文、小說、新詩、歷史等青少年臺灣文庫,共18冊。
二、中等教育
(一)國語文
自95學年度起實施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國文科課程暫行綱要經考量傳統與現代之均衡性,並為使高中學生可以在比較現實的、生活的語文情境中學習,將語體文由25~45%調整為50~60% (第一學年60%,第二學年55%,第三學年50%)。語文類選修科目特增加「區域文學選讀」,其內容包括古典文學、現代文學、原住民文學及母語文學。並請國立編譯館函請教科書編輯者適度將原住民、客家、閩南相關文化內涵融入英語、國語文教科書素材中。
(二)社會
高中新課程則兼顧國際化與本土化之均衡,歷史科與地理科之課程編撰原則,已打破以往編年史或以中國地理環境為主之方式,而改以介紹臺灣史地為出發點,進而延伸至世界史地文化及地理環境。
(三)藝術與人文
高中新課綱之「音樂科」、「美術科」、「藝術生活」等學科,強調體認本土藝術的特質與價值,並已請國立編譯館函請教科書編輯者於編輯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科書時,能有更多本土之素材。
三、高等教育
(一)為配合政府本土化政策,積極鼓勵大學成立「臺灣主體」、「本土教育」相關系所,本部自91學年度起至94學年度止,在政府財政及員額緊縮之情況下,仍將「臺灣研究相關系所」列為配合國家重大政策之領域,優先核給89個員額支持國立大學設立相關系所及研究中心。95學年度至96學年度,更進一步核定50個員額,強化既有系所師資陣容,提昇教學研究品質:
(二)目前國內計有83個臺灣研究相關系所、研究中心,其中設有22個學士班、42個碩士班、15個碩士在職專班、7個博士班,95學年度計招收學士班1,099名、碩士班631名、碩士在職專班410名、博士班35名,合計2,175名。
(三)增設海洋教育相關系所與員額
1.鼓勵大學校院增設及調整海洋相關系所,開設海洋相關課程:95學年度核定增設4個研究所,96學年度核定新增2個研究所碩士班,包括國立中山大學「海下科技暨應用海洋物理研究所碩士班」及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文化研究所碩士班」,另核定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班更名案。
2.專案擴增海洋領域師資員額,增進系所教學品質: 95學年度核定大學增設4個研究所並核撥師資員額計11名; 96學年度為提升海洋相關系所教學研究品質,以「海洋科技」、「海洋事務」等領域之既有系所,且教學研究成果績優,並有法律、管理或智慧財產等學門師資支援者,為優先核給對象,共計核給10名。另為擴大培養整合性人才,本部亦要求前開系所應進一步與校內既有海科、法政、經社、管理等學門合作,開設海洋政策、海域安全、海洋產業、海洋文化等海洋社會科學層面之學士班、碩士班跨領域學位學程或學分學程。

四、師資培育
(一)鄉土語言課程融入師資職前課程
配合國中小課程綱要的修訂,業自92年起將「本土教育」、「鄉土語言」等課程規範於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含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中。另鼓勵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依學校地域位置及發展特色,適時將「鄉土語言」融入中等教育、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加強師資生母語教學能力。
(二)鼓勵各大學校院增設系所與員額
開設鄉土語言系所,95年度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設有鄉土語言系所計有23校。
(三)增進教師臺灣主體教育知能,辦理教師在職進修
1.95年度核定師資培育之大學及縣市政府辦理有關鄉土語言、臺灣主體教育、鄉土風俗、文化、鄉土地理、歷史等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研習班,合計50班1,247人次
2.95年度核准4所師範及教育大學辦理臺灣主體教育相關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招生人數計93人。
五、社會教育
(一)鄉土語言發音節目之購置與播音人才之培訓
本部刻正辦理閩南語動畫、卡通採購工作,未來將協調教育文化等公益頻道播出事宜,並與教育廣播電台合作校園鄉土語言教師播音培訓工作。
(二)民間閩南語歌詞或歌謠用字整理工作
本部成立閩南語卡拉OK正字工作小組,將於96年5月底公布正字參考表,以期整理出部分詞語正確與誤用字的情形,並對誤用字提供適當的建議用字。
(三)規劃閩南語言能力認證推動工作
本部業成立「閩南語言能力認證或檢定推動工作小組」進行規劃,閩南語分級認證應為持續性辦理之工作,對象擬先以現職國中小教師(含教學支援人員)為主,分階段式規劃進行,再擴及大專生、研究生與社會大眾參與認證,以利母語保存與落實於日常生活。
(四)教育部於93、94年編印基礎、進階之外籍配偶成人基本教育教材及教師手冊,提供外籍配偶成人教育班(識字班)及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參考運用,協助外籍配偶習得我國常用國字合計1,709個字。
(五)補助縣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及民間團體辦理親子共學母語活動計畫。
(六)補助社區大學及社教館所辦理鄉土語言教育相關課程。
(七)補助社教館所辦理臺灣主體教育活動。
(八)輔導社教機構、民間團體及展演團體辦理臺灣各族群文化活動。
(九)全國圖書分類中增列臺灣圖書分類
為植基於我國在臺灣為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以及確實反映因臺灣社經環境的變遷,自民國94年起,國家圖書館已將書架中臺灣資料與中國資料分別標示,未再層列於中國標目之下。
六、國際發展
(一)為國家長遠發展計,教育部運用政府經費擴大推動「臺灣研究」講座國際合作計畫,目前已和世界7所知名高等教育學府合作推動設立「臺灣研究」講座。
(二)96年3月13日公布「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旨在強化各級學校學生之海洋素質基礎,以培育產業界所需優質人才為主軸。
參、推動限制
一、國民教育
(一)學前鄉土語言師資缺乏
一個班級中有2位合格教師同時帶班,教師本身確實具有幼教教學專業能力,但卻未必具備任一類鄉土語言能力。
(二)學前鄉土語言課程運作與其他學制不同
學前教育課程運作與其他學制不同,課程均採統整式而非分節分科授課方式進行,對於落實推動鄉土語言教學實有其執行上之困難。
(三)鄉土語言選修開課難以落實
部分地區語別族群人數少,學校方面可能因經費限制、師資難覓或排課不易等因素,未落實調查或僅依多數學生需求開課,影響少數族群學生權益。
(四)母語環境不足效果受限
教師普遍反應學校雖每週已設一節之鄉土語言課堂上說母語,如家中未有說母語之環境外,效果不易彰顯,未來將持續推動母語日,營造說母語之情境。
(五)鄉土語言教材用字問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95年4月3日檢視當前國中小學鄉土母語教學實施成效,對於現今採用的各種民編教材,多位立委認為教材的用字不一,不但讓學生很難自學,回到家中家長也難教。
二、中等教育
(一)熟稔臺灣文學教學之師資尚待培育
本部已訂定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職前培育專門課程「國文科」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在高中國文師資職前培育部分,要求對臺灣文學內涵之瞭解,惟在前開一覽表訂定前,各師資培育大學所培育之國文師資,對臺灣文學之內涵之認識仍有不足。
(二)範文與學生所處時空背景之關聯性仍待斟酌
現行高中國文科課程,在範文選讀方面,語體文比率雖達50%至60%,但為使學生在現實的、生活的語文情境中學習,並兼顧台灣本土與世界視野,其比率可能仍有不足。
(三)教科用書選材難以評估是否落實臺灣主體教育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國文科暫行綱要於「教材綱要」部分僅做原則性規範,在範文選材及配置上僅提供40篇文言選文之建議,賦予教科用書編輯者之撰擬彈性,因此編者對於學生所處時空背景環境之關聯性重視程度不一,即有不同之教材內容。
三、高等教育
(一)臺灣研究相關系所員額擴充經費有限
本部自91學年度起在政府財政及員額緊縮之情況下,仍將「臺灣研究相關系所」列為配合國家重大政策之領域,優先核給員額,惟近年來囿於政府整體經費限制,系所往往僅得擴增一至三個員額,對系所設立幫助有限,爰臺灣研究相關系所資源,仍須獲得大學校院校內支持並調整資源分配。
(二)臺灣研究相關系所師資來源尚待充實
由於臺灣研究為近年來新興領域,相關系所在政策鼓勵下紛紛設立,但大學校院師資培育非一日可蹴,在供給面大量提高的狀況下,造成臺灣研究系所師資供需失衡,師資為學生課程品質之關鍵因素,臺灣研究之系所品質之提升,亟待師資來源之充實。
四、師資培育
鄉土語言納入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困難度高:
本部於95年6月29日邀請教師檢定考試辦理單位、師資培育大學代表、學者專家等單位,召開專案小組研議,多位學者專家認為:鄉土語言涉及不同地域及原住民族,在音節、音譯、語言及文字等,尚未能一致;如納入中小學及幼稚園國家教師檢定考試,實有試題研發及命題困難。
五、社會教育
欠缺本土藝術教育發展之有利環境:
由於目前在法規上缺乏推動臺灣主體之「藝術教育經費比率」規範,在經費、師資與藝術人才及團體缺乏,致使臺灣主體藝術教育難以發展。
六、國際發展
(一)對外推動「臺灣研究」經費不足
本部雖已竭盡所能編列經費支應,但推動「臺灣研究」需充足資金支應非單一部會所能支應,爰仍需洽請其他部會給予經費協助,共同分攤。
(二)海洋教育現況問題
1.教育政策偏重由陸看海:(1)各級學校教科書或課程,海洋知能比重偏低;(2)海洋體驗場所及活動受限;(3)海洋職業生涯試探教育待加強。
2.海事人才與產業需求有明顯落差:(1)系科及課程未能對焦產業所需之類別及專業能力;(2)學校擁有豐富的研發資源,但少與產業界合作;(3)海事學校朝升學準備、高學位及學術方向發展;(4)課程、教學、師資、實習及學生意願有待調整與改進;(5)航海、輪機等科系教學、實習、就業及考照等課題,需整合相關部會權責。
肆、改進方案
一、國民教育
(一)學前鄉土語言教育之推動
(1)研發適合學齡前幼兒進行鄉土語言教學活動之教材並鼓勵各園使用。
(2)俟「幼托整合後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基本大綱」研編完成後,另案規劃研編鄉土語言課程大綱。
(二)落實國中小鄉土語言教學實施
1.鄉土語言選修制度之落實
本部為確保每位學生選習鄉土語言權益,訂定「國民中小學開設鄉土語言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要求學校落實選習調查,並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
2.鄉土語言課程之正常實施
督導國民小學應開設鄉土語言選修課程每週至少1節,含於語文學習領域時間內,於第1至第7節正式課程時間實施。
3.開班人數之適度調降
未來將要求各校開設鄉土語言選修課程時,應視各類語言選習學生數,適度降低開班人數之限制,並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或年級界限,依學生選修語言類別編組,實施跑班式協同教學。
4.鄉土語言指導員之設置
依縣市學校規模大小,比照國語指導員,於各縣市設置1-3位鄉土語言指導員,專責宣導鄉土語言政策、研發鄉土語言課程發展及教材教法,強化學校鄉土語言教學輔導。
5.補助經費鼓勵國中開設鄉土語言課程
為延續九年一貫鄉土語言教育之傳承,持續專案補助國中開設鄉土語言課程所需經費,以鼓勵國中開課供學生選修。
6.辦理鄉土語言教學訪視評鑑
為瞭解各縣市執行補助經費之成果及實施鄉土語言教學之成效,本部除於87、92及93學年度辦理訪視評鑑,並於本(95)學年度續辦訪視評鑑,透過實地訪視、教學演示、資料檢視及簡報等方式評選出表現良好之縣市、學校及教師,頒發獎狀及獎金等以資獎勵。
(三)增辦國中小鄉土語言教材審定及編輯
1.辦理鄉土語言教科書初階審查
於95年8月1日開始受理初階審查,審查對象包括國民小學1-6年級使用之民間版,審查重點將定位於教科書份量是否符合所定教學節數、使用之漢字是否符合學童認知程度以及出現之漢字是否符合一般用法等;暫不涉及標音符號系統及常用漢字字詞統一之問題。
2.辦理鄉土語言教科書審定
刻正進行九年一貫鄉土語言課程綱要修訂,俟修訂定案後續修教科書審定辦法,未來規劃將鄉土語言教材納入審定。
3.鄉土語言教材用字問題
本部已完成「閩南語字彙整理與研究」、「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客家語常用字整理與研究」、「臺灣客語常用詞辭典」,並針對閩南語用字不一情形,成立臺灣閩南語基本字詞工作小組進行研議,預計96年5月底公布「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第1批)」,並登載於本部網站上,提供國民中小學學生、教師、閩南語教科書出版業者及有興趣學習臺灣閩南語之民眾下載參考。

二、中等教育
(一)本部已訂定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職前培育專門課程「國文科」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各師資培育大學依前開一覽表培育該科合格教師,並投入教育現場服務後,可提升臺灣文學教學之成效。
(二)刻正進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修訂,在檢討修訂國文科課程時,研議提高語體文與臺灣文學在高中國文課程中之比率,並重視如何將其學習內容與學生所處時空背景環境相連結。
三、高等教育
(一)考量臺灣研究相關系所之發展現況,評估將臺灣研究領域持續列為國家重大政策領域,針對教學研究成果績優之系所,優先核給師資員額經費,以求深化質精之精緻化臺灣研究。
(二)鼓勵臺灣相關系所整合其他學門師資,開設跨領域之學位學程或學分學程,透過完整教育體制,擴大培養整合性人才。
(三)針對臺灣相關系所進行現況調查、分析及評鑑計畫,確保並提昇教學研究品質。
四、師資培育
(一)配合教師甄選與進用
本部95年12月11日頒訂之「提升國民中小學鄉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業將「受過鄉土語言進階培訓或通過鄉土語言認證」列為各校辦理教師甄試應優先進用之對象,以提升鄉土語言課程師資素質,本(96)年度刻正推動辦理中。有關高中職教師部分,本部已規劃請各高級中等學校基於教育需要,依所在地區特色、文化及需求性,於甄選簡章中加註修習過母語相關學分者得擇優錄取。
(二)納入師資職前教育
本部將持續鼓勵各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相關課程、鼓勵有興趣或專長之師資生修習鄉土語言相關課程,並落實專門課程審查機制,為鄉土語言課程把關。此外,鄉土語言雖自91年度起即已融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中,惟多屬選修課程,或僅相關學科(國文科)列為必備課程,尚未普及。本部將續就師資職前教育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分析評估,研議鄉土語言納入師資生畢業條件之ㄧ之可行性。
五、社會教育
(一)建置國家語文教育資料庫
本部過去十年來對語料的研究、整理、建置甚為重視,目前已有初步的成果,如五部電子字辭典、84年至87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新詞語料彙編、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等30餘種語文資料庫,此外,目前編輯完成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文化大辭典等。為促進國家語文的現代化、資訊化及全民化,將加強建置國家語文資料庫,利用電腦進行整合、連結、收藏及推廣並提供各界一便捷的檢索管道。
(二)營造本土藝術環境
1.積極營造鄉土語言生活化、趣味化及活潑化之教學學習環境宣導並鼓勵鄉土語言教師於授課時,應設計活潑多元活動,藉以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2.辦理鄉土語言播音人才培訓工作,以培育國內鄉土語言播音人才,並建立人力資料庫,供各界使用。
3.優先補助藝術展演團體或藝術工作者從事具族群文化特色之展演。
4.推動以臺灣特色為主體之學生藝術教育活動,鼓勵各族群學生參與,並於比賽中發揮各族群文化特色,透過評審機制鼓勵具臺灣主體特色之音樂、美術、舞蹈等表演。
六、國際發展
(一)本部目前仍持續規劃與世界著名及具影響力之大學合作進行「臺灣研究」計畫。
(二)本部自93年推動「臺灣研究訪問學者」獎助計畫,協助並鼓勵有志於臺灣研究之教授學者前來臺灣各大學參訪或在學術機構進行實地研究工作,希望能藉此計畫,增進各國學術界對臺灣之瞭解及支持,同時亦能增加臺灣之大學校院與其他國家大學之互動聯繫。
(三)本部已訂定「補助大專校院推動臺灣研究國際合作計畫實施要點」,自96年起提供經費補助,鼓勵國內大學赴外國大學設立臺灣研究講座、派遣教師赴外國大學教授臺灣研究學分課程、與國外大學合作研發臺灣研究課程、設立臺灣研究來臺進修獎助學金、與國外大學共同辦理有關臺灣研究之教學及研究計畫,以及與外國大學,及學術單位合作蒐集及建置臺灣研究史料資料庫等。
(四)推動海洋教育策略
1.建立推動海洋教育之基礎平台:健全教育行政機關海洋教育推動制度、建立海洋教育溝通平台、整合海洋教育相關資源。
2.培育學生海洋基本知能與素養:增列課程綱要的「海洋教育」重要議題、鼓勵學校發展海洋特色課程及活動、支援學校發展知識、體驗、生活技能的海洋教育。
3.提升學生及家長親近海洋,並選擇海洋志業之意願:強化海洋職業試探教育、教育學生具備海洋職業正確價值觀、建立多元宣導策略。
4.提升海洋產業之基層人才素質:配合科技及國際公約,改進課程教材、創新培育海勤及其他基層人力措施、充實海洋基礎教育人才培育制度。
5.提升海洋專業人才素質:彈性招生與建立人才培育制度、建立完備的實習制度、鼓勵各校發展特色及提升與產業界之研究發展績效。

伍、結語

有關臺灣主體教育政策,是本部努力不懈並且持續推動的重要政策,除透過中小學課程讓學生在基礎義務教育時即深化對於臺灣的了解外,對於海洋教育亦是本部近年來規劃與實施的重點目標。學生藉由認識臺灣歷史、地理,了解臺灣海洋資源,加強環境保育與永續經營的觀念,並且藉由推動多元文化教育,讓學生以同理心理解臺灣族群間的差異與特殊文化,學習尊重與運用多重觀點,讓生活在臺灣這福爾摩沙島的人們,真的領會臺灣的美麗與多樣性,建立臺灣主體意識,讓愛臺灣不再成為口號。